調查研究表明,多數工業化*建筑垃圾人均年排放量達到1噸,循環利用這些廢棄物能減少對天然資源5%的消費。
成功運營的條件包括:(1)豐富而且能穩定供應的建筑垃圾來源;(2)建筑垃圾堆放費用較高;(3)運輸車輛容易到達;(4)合適的工業用地,在環境衛生的垃圾堆場附近(5)天然砂、礫石和碎石難以得到或缺乏,因而價格昂貴;(6)較大的市場需求。
據估計,人口超過150萬的城市每年產生的建筑垃圾數十萬噸,而一個公路拆除項目僅產生數萬噸的廢棄混凝土。為實現規模經濟,再生工廠每小時至少要處理110~275噸的建筑垃圾。為回收投資,再生工廠每年至少要處理和售出20萬噸再生集料,這就意味著再生工廠能正常運行,城市人口至少達到100萬。
CUR分析了荷蘭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經濟情況,并嘗試比較使用再生集料和原生集料制造性能相同的混凝土構件的經濟性。研究表明,在不考慮拆除廢棄物堆放費用時,再生建筑廢棄物集料與天然礫石相比是沒有競爭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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