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建筑垃圾的排放量快速增長,組成也發生了質的變化,可循環利用的組分比例不斷提高。據統計,我國每年僅施工建設所產生和排出的建筑垃圾就有超過億噸,全國建筑垃圾總排放量達數億噸。如今建筑垃圾基本上未經任何處理,便被施工單位運往郊外或鄉村露天堆放或簡單填埋,耗用大量土地和運輸費用。隨著我國耕地和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和實施,循環利用建筑垃圾已成為建筑施工企業和環保部門須組織實施的產業。
我國從2003年7月1日起已在170多個城市禁止生產實心黏土磚,作為建筑垃圾主要存放場所的磚坑銳減。另一方面,大量有再生價值的材料也因填埋而浪費,如北京在重建西直門立交橋和大北窯立交橋時,拆除的數千方混凝土沒有作任何再生處理,直接買地填埋。核心問題是建筑垃圾的循環利用在我國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往往將它歸于只能用于路基等低級要求的低檔材料,更沒有將建筑垃圾循環再生作為一個產業來發展。盡管如此,近年來我國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面(含裝備)的研究工作已逐漸展開,并取得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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