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報紙、新聞、電視等媒體對城市建筑垃圾處理回收再利用這一問題的報道,北京市城市建設中心針對城市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制度,其中,很明確的指出建筑垃圾破碎取代掩埋處理,是城市建筑發展的必經之路,建筑垃圾破碎之后生產可再利用建筑骨料,不僅解決了我國砂石料資源短缺問題,同時也為國民經濟、環境做出了貢獻。
杭州一家建筑企業將結構施工階段的建筑垃圾分揀后粉碎,與砂料拌合作細骨料,用于抹灰漿與砌筑砂漿,砂漿強度達到5兆帕以上;北京一家城建企業回收800多噸各種建筑垃圾,成功地用于砌筑砂漿、內墻和頂棚抹灰、細石混凝土樓面及混凝土墊層。深圳塘朗山建筑垃圾處理廠利用移動破碎站將建筑垃圾破碎成混凝土骨料、輕骨料,生產普通混凝土或高性能混凝土砌塊,這種再生混凝土強度達C30。
建筑垃圾破碎處理之后再利用可謂是一舉數得,在獲得經濟效益的同時,還消納了大量垃圾,減少污染及土地占用。對于建筑用砂緊缺的城市,又解決了混凝土骨料的來源,不但可以降低成本,又可滿足施工規范要求。
本文編輯QH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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